年轻时总以为喝酒是件热闹事,呼朋引伴,快意『』恩仇,要有「」多洒脱就有多洒脱。为着这份洒脱,深夜「」伙同室友「」爬出宿舍围墙,在校门口的小卖部买了啤酒,躲在「」教学楼的楼梯底下偷偷地喝。那时候我们以『』为『』自己很孤独,扬言『』要练出一身酒胆,走向社会之后叱咤所『』有饭『』局『』。其结果是,喝了『』半瓶,我醉「」了,而室友得「」出了啤酒不是酒的「」结论。 是谁忽悠我酒量可以越练越大?吐了三年,我终于「」接受现实,一个只能喝两『』杯啤酒的人,绝不可能练出二两白酒的量。而一『』个能「」喝一斤白酒的姑娘,第一回喝啤酒便能显现「」出过人的天赋。记得那次室友跟我说,她喜「」欢上了一个不喜欢她『』的男孩,她要借酒浇愁,害「」得「」我接连爬了三回围墙,她的愁绪还和「」她『』的酒量一样深。后来那个男孩拜倒在姑娘的海量之下,而我仍然「」是在酒桌上捧着凉白开的弱势人「」群。唯一『』相同的就是,不管是不是众人皆醉『』她独醒,不管有没有男孩臣服于石榴裙,我们都是「」那『』样的孤独「」。 是的。喝酒的人,喝的是孤独;醉酒的人,醉的是孤独;像我这样看着别人喝看着别人『』醉『』的人,看「」到的也是『』孤独。离开「」校园「」一骨碌跌入社会之后,我和室「」友终于承认,那些虚假繁荣「」的饭局,貌似一群人的狂欢,实则是一个『』个孤「」独灵魂「」的自我表演。“生死之交一碗『』酒”之后「」链接的段子,从来都不是“该出手时就出手”,而『』是“散场之后自顾自”。 算起来,我已有两年之久滴酒『』未沾。最后一次醉『』酒是在一次『』同学聚『』会「」之『』后,阔别近十年的同窗相聚在一起,其中酸甜苦辣「」经历过的人应该能懂。我独自喝完了一整瓶白葡『』萄酒。当然,这「」样豪饮葡萄酒充「」分暴露了『』我的农民身『』份,据说这「」个东西应该『』是用来品的,不能像我这「」样牛嚼「」兰花般粗鲁,但是我就是粗「」鲁地喝了粗「」鲁地醉了粗鲁地诅咒狂欢的落寞。宿醉带来的剧烈头痛让我粗鲁地砸了酒瓶,誓死与酒绝缘。 酒『』,却并没有放过我。最『』近,一位以文会友“会”来的多年老友,向我推荐了一部文化散文,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刘华先生创作的《一杯饮尽千年》。由于该「」作品写的就『』是文「」友家乡『』的酒文化,她显得格外激「」动,滔「」滔不绝口灿莲花跟我讲了一个多小时。我因此记住了那个名为“樟树市”的小县城,记住了穿城而过『』的那条溢满酒「」香的街『』道,她说不会喝酒「」的人骑着自行车往那街道上穿过就「」要醉了。她还说周恩来总理夸赞该酒“清香醇纯,回味无穷”。我不知道周总理对『』酒的品味如何,但“清香醇纯”四字听来着实诱人。她甚至诱惑我说要给我「」寄两箱过来尝尝,我赶「」紧将话题打住,好不容易戒了几年的酒,可不能被这妮子破了功。 刘华先生将铸铜和酿酒两种文化结合起来书写,自古至今慢慢追溯「」,从新石器时代的起源,到商代的发展,再到魏晋南北朝「」的酒风兴『』盛,写得趣味盎然。其中『』写「」到竹林「」七贤的嗜酒如命,读来令人捧腹。有文字记载,七『』贤之一刘「」伶少言「」而好饮。酒,似「」乎「」可以代替话语为沉默的人代言。他常常乘着鹿『』车出门,随身携一壶酒,走到哪「」里喝到哪里。有一回客人到访,他竟光着身子招待。客人质问他为何如『』此缺礼,他竟说:“我以天地为宅舍,以屋舍「」为衣「」裤『』,你「」们为何入『』我裤中?”阮咸的放犷比『』刘「」伶「」有过之而无不「」及,他“与豕同饮”,并爱上了姑母的婢女。那时候这种爱情还是为礼教所不容的『』,姑母要将婢『』女带走,他『』喝『』醉之「」后,硬是骑「」驴将其追『』了回来『』。可「」以说,没有「」酒,也「」就难以成全这份『』爱情。在强大的世俗理性『』面前,需要「」借助于醉酒这种非理性的表达方式,才能达成某些为后人传颂的千古美事。竹林七贤显然『』深谙此道。唐朝也「」是一个诗酒风流的年代『』。李白曾「」留下“古来圣贤皆寂『』寞,唯有饮者留其名”的诗『』句。杜甫这位『』以勤奋著称的成功诗人兼失败官『』吏居然也「」酷爱饮酒,他的民间形象一向是严谨低调的,人们似乎难以将他与豪饮联系在一起,但事实上他对美酒的热爱丝毫不亚于李白。刘华先生在《一「」杯饮『』尽千年》中摘录了一段白居『』易谈及陶渊明的文「」字。陶渊『』明『』刚正不『』阿的情操和怡然自得的田园「」生活为白『』居易所钦佩,有意思的是,他嗜酒如命的爱「」好『』也为白居易所推崇。白居易在诗文中写道:“先生去我『』久,纸墨有遗文。篇篇劝我饮「」,此外『』无所云。我从老大来,窃慕其为人『』。其他不可及,且效醉昏昏。”在白居易笔下,陶渊明的遗文「」,居然只是劝他饮酒,别「」的事情都未提及『』。这种带着善意嘲弄的表达方式令人不禁「」会心一笑,读者当然不会认为陶渊明果真「」除了劝饮未言其他,但是「」其对酒的痴迷也可见一「」斑了。 从古到今,由物及人,刘华先生像一『』位侃侃而谈的智者,以优美清淡的「」文字,讲述了酒『』文化在「」国际「」、国「」内,直至樟树这座『』小城的发展情况,读来令人唇齿生香。不知是好酒「」本『』身的吸引力「」,还是刘华先『』生的好文笔带来『』的吸引力,洋洋洒洒将近二十万字,我「」竟一口气读「」完了「」,丝『』毫没有疲倦感。我猜想,作者本身应该就是『』一位饮者,没有一『』点酒「」量,恐怕写不出那么绵『』长的『』深情。 酒,本是热闹的,饮酒『』的人,也是痛快的,不知为何,我却在字里行间「」读出了深切的孤独。无论是花饰讲究的酒具,还是「」高朋满座的酒宴,亦或是对酒当歌的独饮,我读「」来都有一种「」排遣不开的孤独感。再漂「」亮的杯盏里,盛满『』的也是饮者的孤独。再狂欢的人群,抒发的也是各自的孤独。再「」高亢的诗歌,吟唱的也是内心的孤独。大概因为我『』本身就是个孤独「」的『』人,因『』而触目皆为孤「」独。对着这本封面素雅的散文集,我只「」能思索自己的百年孤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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