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「」鼓「」励残疾学生自强「」不息、奋发成才,自今年「」起,我市设立『』“我和你心连心”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「」,用于资助当年被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残疾学生,最高可达万「」元。“我和你心连心「」”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的实施范围为:具有德「」州市户籍『』,并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当『』年「」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『』和特殊高『』等院「」校录取的大专「」以上残疾学生。资助标准为:大专、本科新生6000元、硕士研究生新生8000元、博士研究生新生10000元『』,均为一次性资助。
在『』申报程序「」上,每年8月『』15日前由残疾新生个人『』(或『』其家「」长「」代『』理『』)向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,填写《德州市“我和你心连心”残疾大「」学生『』励志助学金申请表》,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、残疾人证「」原件及复印『』件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;县级残联审核无误后「」,统一汇总上报市残「」联,由市残联审核认「」定人数和补助标准后,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及时发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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