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欢一个人『』或许只需一『』秒,
忘记一个人可能用一辈子。
有人说,想忘记需要俩样,一是时间,二是新欢。
可是「」时间真的能让彼此忘记对方吗?
而新欢真的能让彼此不在『』想对方吗?
即使能忘记了『』,在彼此心里留『』下的回忆怎么『』能忘「」的了呢?
都说『』情「」能感动天地『』,会给有『』情人指出一条幸福的路「」。
可是怎么都不是我「」呢?
难道我就和所有的『』人都不一「」样吗『』?
明明知道『』,你以走远可是还「」是看着你的背影,默默流泪,好想你能回头看我,
难道你真的能忘「」记我『』吗?
我好问我们上辈子到底有什么渊源?
这辈子让『』我如此心痛,我不……
我好想忘记,好想一觉醒来把所有都忘掉,
忘记「」你的所有所『』有,最好把自己也忘了吧。
这样就没有任何的牵挂『』了。也『』就有新的开始。
不知道「」怎么了?我竟然会喜欢这些文字和伤感的故事。
不知道是以前我就是喜欢这些,还是认识你以后才喜欢?
总之『』人『』生就是这『』么不可理喻「」。
总是有那『』么「」多的事情,都是无法阻止,也「」无法「」挽「」回的,
想忘有忘不了,想留又留不住。
老天就爱「」捉弄人。总把那么多烦恼的事「」情,压在每一个『』人的身上。
天若有情,荒草重「」生。天若无情,遍地无一生灵,好好珍『』惜自己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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